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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聘请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华律师为法律顾问

来源:嘉兴农科院 时间:2017-04-19 浏览:
   2017年4月18日下午,我院举行“嘉兴市农科院法律顾问聘任仪式”,程旺大院长向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、一级律师王爱华颁发聘书,聘请王爱华律师担任我院法律顾问。
   聘请法律顾问是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,也是切实加强我院依法治院、依法科研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措施,翻开了我院法治建设的新篇章。接下来,王爱华律师将在我院重大决策、重要合同协议审查、规范文件制定等方面进行法律专业评估,并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法制教育和培训,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法治意识,提升我院的法治化水平。
   王爱华,男,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,中共党员,1986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,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,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个人会员,《中国影响性诉讼》杂志编委,浙江省律协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第六届嘉兴市十大杰出青年,嘉兴电视台随行律师,“王律师在线”主持人,《嘉兴律师网》总编,浙江兴嘉事务所主任,嘉兴市第七、八届人大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