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首页 >>通知公告>>正文

嘉兴市农科院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

来源:嘉兴农科院 时间:2026-03-12 浏览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嘉兴市农科院物业管理项目

预算金额:人民币49.8万元

最高限价:人民币49.8万元

采购需求:(一)综合管理服务;(二)安全保卫服务;(三)环境卫生服务;(四)绿化养护本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为准。

服务期限: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。合同期满后,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,可续签不超过两年的合同,合同一年一签。

项目交接期: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按要求配备人员到位。如人员无法按时到位,项目未做到平稳交接运行的,采购人将做出中标供应商不诚信履约的结论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。

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:¨ 是,þ否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1. 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未被信用中国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
2.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
2.1¨ 无需落实

2.2þ 需要落实:

2.2.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(投标时不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,资格审查不予通过,其投标无效)

¨ 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;

¨ 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;

þ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;

 ¨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,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;

2.2.2¨ 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,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,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   %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   %;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、承建或承接,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,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无需提供联合协议;

2.2.3¨要求合同分包,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,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   %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  % ;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、承建或承接,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,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,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;
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;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
时间:20263122026318(工作日)

地点: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1号楼102办公室

领取联系人:张女士

方式:现场领取

售价:免费。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时间:2026320日下午14:30 (北京时间)

地点: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1号楼楼大会议室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1.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(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,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)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。

2.其他事项:

1)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包括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、支持创新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。

 2投标文件的递交:投标文件递交须满足: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、供应商联系方式(授权代表手机)、投标文件名称、投标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,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    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,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将被拒收:
    ·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;

·由于包装不妥,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;

·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

七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称: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

地址: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苏嘉路3223

项目联系人:陈先生

联系方式:0573-83778004

 

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

2026312